新城大街快速路(国有土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
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新城大街快速路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等地上物实施征收。根据《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府办发〔2012〕6 号)、《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补偿管理暂行办法》(长净管〔2012〕5号)、《关于印发净月高新区征收安置补偿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长净管〔2018〕44号)、《关于加快推进净月高新区征收工作的通知》(长净管〔2019〕37号文件)等相关文件,《新城大街快速路项目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并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在征收所在区域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28日。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如对本方案有意见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房屋征收第三办公室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部门: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第三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528112
联系地址:净月高新区生态大街6666号333号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